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20〕9号),新疆有23家法律服务机构和32名法律服务人员获得全国先进荣誉称号,受到司法部表彰。其中,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5家,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9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18家,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3人,涵盖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职业资格和司法行政机关等8个类别。
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5家)
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法律援助中心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3.哈密市法律援助中心
4.新疆尼翔律师事务所
5.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法律志愿者协会
二、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9人)
1.阿曼古丽·麦木托拉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郭喜荣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3.张潇镭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4.邢玉莲 塔城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
5.文 忠 新疆博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6.邵 敏 新疆新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7.王楠枫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宏伟法律服务所主任
8.王 娟 克拉玛依市胜利法律服务所副主任
9.肖高平 和田地区法律援助中心1+1湖北志愿律师
三、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18家)
1.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2.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司法局
3.和田地区洛浦县司法局
4.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5.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6.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钢城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7.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小营盘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8.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9.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
10.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公证处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巴音公证处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公证处
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庭州公证处
15.新疆恒正司法鉴定中心
16.新疆明正(双语)司法鉴定所
17.新疆清源(双语)司法鉴定所
18.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
四、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3人)
1.布合力其木·白克热 和田地区和田县司法局局长
2.李 文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干部
3.杨 俊 昌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科长
4.许尔栋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片区司法所所长
5.哈地拉·努尔哈力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干部
6.张国军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
7.武欣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干部
8.马萧萧 哈密市伊州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干部
9.阿孜古丽·吾守尔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员
10.买合再木·吐尔逊 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主任科员
11.陈 平 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12.赵珈立 新疆众志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13.图尔贡·阿木提 新疆丝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14.吴 芳 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15.叶尔森·艾提哈孜 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城公证处副主任
16.王 刚 新疆哈密市正信公证处公证员
17.叶淑娟 新疆喀什市公证处主任
18.撒兰梅 新疆安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负责人
19.阿布拉·买买提 新疆康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
20.刘卫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肇事车辆鉴定所负责人
21.刘洪军 新疆众鑫司法鉴定所负责人
22.吴凤瑾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3.于志海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