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20〕9号),新疆有23家法律服务机构和32名法律服务人员获得全国先进荣誉称号,受到司法部表彰。其中,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5家,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9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18家,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3人,涵盖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职业资格和司法行政机关等8个类别。

微信图片_20200221110631.jpg

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5家)

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法律援助中心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3.哈密市法律援助中心

4.新疆尼翔律师事务所

5.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法律志愿者协会

二、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9人)

1.阿曼古丽·麦木托拉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郭喜荣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3.张潇镭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4.邢玉莲 塔城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

5.文  忠 新疆博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6.邵  敏 新疆新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7.王楠枫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宏伟法律服务所主任

8.王  娟 克拉玛依市胜利法律服务所副主任  

9.肖高平 和田地区法律援助中心1+1湖北志愿律师

三、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18家)

1.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2.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司法局

3.和田地区洛浦县司法局

4.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5.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6.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钢城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7.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小营盘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8.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9.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

10.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公证处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巴音公证处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公证处

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庭州公证处   

15.新疆恒正司法鉴定中心

16.新疆明正(双语)司法鉴定所

17.新疆清源(双语)司法鉴定所

18.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

四、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3人)

1.布合力其木·白克热 和田地区和田县司法局局长

2.李  文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干部

3.杨  俊 昌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科长

4.许尔栋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片区司法所所长

5.哈地拉·努尔哈力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干部

6.张国军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

7.武欣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干部

8.马萧萧 哈密市伊州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干部 

9.阿孜古丽·吾守尔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员                        

10.买合再木·吐尔逊  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主任科员

11.陈  平  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12.赵珈立  新疆众志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13.图尔贡·阿木提  新疆丝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14.吴  芳  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15.叶尔森·艾提哈孜  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城公证处副主任

16.王  刚  新疆哈密市正信公证处公证员

17.叶淑娟  新疆喀什市公证处主任

18.撒兰梅  新疆安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负责人

19.阿布拉·买买提  新疆康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

20.刘卫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肇事车辆鉴定所负责人

21.刘洪军  新疆众鑫司法鉴定所负责人

22.吴凤瑾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3.于志海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