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与国家乡村振兴局6月9日联合举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5月至2023年5月,司法部将用两年时间,在全国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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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根据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开展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形成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日前,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作出安排部署。通知着重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务实举措。一是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包括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谋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综合运用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包括突出农民工、特殊群体、易返贫致贫户“三类服务对象”;推广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等三项精准服务。三是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包括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开展党建工作强的百家律师事务所与百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100十100党支部结对”活动、“公证进乡村”和“千家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包括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创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指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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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摄影|李光印 王建军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席锋宇 常煜 范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