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按照全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4月28日,印发《自治区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于5月1日-31日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宣传和高水平依法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活动时间✦
2022 年 5 月 1 日 -31 日
重点安排✦
     1.围绕民法典中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组织制作系列短视频在各新媒体平台播放。自治区重点新闻媒体加强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
     2.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提高各族干部群众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座谈会,推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3.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结合自治区2022年文化润疆工程实施计划,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2022年全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
     4.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申报命名和第二批“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命名工作,推动各地(州、市)、县(市、区)以创建全国、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契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5.结合实施“文化润疆”工程,以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为载体,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征集一批宣传民法典的优秀动漫、微视频进行展播;利用“法治新疆”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说法》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民法典短视频;组织新疆广播电视台“法在身边”普法栏目和“法律与你同行”(维吾尔语)广播直播节目集中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邀请法学专家学者,以专题访谈形式阐释和解读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法典意识;
    6.组织各族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的线上民法典专题竞赛,吸引全社会积极参加;利用“法治新疆”微信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民法典“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在“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民法典专题无纸化学法考试,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新媒体传播竞赛活动;
宣传方式✦
      结合开展“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采取覆盖式、巡回式、互动式、多元化的宣讲方式,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教育机制,确保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民法典演讲、知识竞赛以及征文、书画、摄影、微视频、微电影、情景剧、漫画、小品、H5作品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同时,鼓励群众自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开展新疆曲子、麦西来甫、阿肯弹唱、花儿以及法律服务“大篷车”“马背宣传队”等富有新疆地域和民族特色品牌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搭建宣讲载体,丰富宣讲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推进措施✦
       1.村(社区)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充分利用县(市、区)“五个一”、乡镇(街道)“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的基础上,注重融入民法典元素,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主题宣传公园、长廊、文化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走近群众,贴近生活。将自治区司法厅免费发放到各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民法典(双语)挂图张贴在显著位置,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发放民法典(双语)折页,结亲干部向结亲户赠送民法典礼包,方便群众学习宣传使用。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法治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增强宣传效果。
      2.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村“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有效发挥作用。
       3.加强村(社区)民法典宣讲。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队、脱贫村第一书记以及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利用升国旗、农牧民夜校、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民微信群、村(社区)公众号等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利用公共手机短信平台发布民法典宣传短信。
      4.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以及“黄赌毒”恶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树立现代文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诉求点多面广的特点,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抓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精心策划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司法局要协调有关部门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节奏,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三)注重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运用接地气和基层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深刻的思想讲深刻,把管用的法律讲管用,把生动的故事讲生动,使民法典普法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民法典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民法典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做到有的放矢。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来源:法治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