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员的人身伤亡不属于商业第三者险保险赔偿范围 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和合同约定,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员的人身伤亡不属于商业第三者险保险赔偿范围。 本案中,冯先生系该车驾驶员,在驾驶投保车辆停车后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致使其对车辆进行检查时本人受伤。在车辆发生事故时,冯先生本人仍系该车驾驶员,驾驶员的身份不能因为检查车辆暂时离开车辆就发生改变。故冯先生作为投保车辆的驾驶员,其遭受的人身伤害不属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