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七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司法厅直属系统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王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我国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宝贵经验、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承担起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优质便捷司法行政服务保障。


       会议要求,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具体工作安排上来,夯实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思想政治根基。强化普法依法治理。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大力宣传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着眼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产业帮扶力度。认真抓好牵头自治区17个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和田县工作,立足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大产业帮扶工作力度。抓好厅、局机关定点扶贫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和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健全完善司法厅直属系统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会议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加强分析研究,认真总结梳理成功经验,加强对司法厅直属系统现有扶贫制度措施的梳理,增强延续性和拓展性,加强整体性推进,紧贴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作用。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加强信息报送,讲好新疆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好新疆司法行政声音,营造司法厅直属系统上下齐心、人人参与浓厚氛围。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继生,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晶作会议交流发言。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厅级干部,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监狱、戒毒所领导班子成员;新疆司法警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司法厅“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厅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