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注重”、“三建立”,昌吉市不断加强

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今年,昌吉市消委办以构建科学规范的维权体系为重点,通过坚持“三注重”、“三建立”,不断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一、注重人员的因素,建立选优机制。根据区、州消协“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建立了规范化选人、用人的标准,在各投诉站和“绿色通道”企业均将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配备在了与消费投诉处置工作密切相关的岗位上。在此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投诉站接诉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对消费投诉受理工作做了现场指导,较好的充实加强了基层投诉站的维权力量。

二、注重效能的提升,建立督导机制。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平台于2013年正式启用。为确保平台的积极应用,昌吉市市消委办结合工作实际,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建章立制,推行了消费投诉季度统计上报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每季度上报投诉处理报表。为确保平台分流案件的及时办理,要求成员单位每天10:00准时登录平台,对分流转办的投诉进行处理。同时,对逾期未受理和办结的单位,实行了网上通报机制,由市消委办通过QQ群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督办,有效杜绝了案件超办和不办现象的发生。

三、注重信息的共享,建立“诉转案”机制。2016年,“诉转案”是消费维权方面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了使有限的消费投诉信息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在处置消费投诉信息时,增强了投诉、申诉与立案查处工作间的衔接。在投诉、举报受理过程中发现有涉嫌违法行为的,将涉案行为交办案部门处理。办案机构对涉案行为调查属实并进行行政处罚后,将处理结果相关资料反馈给投诉调解人员,较好的形成了“诉转案”良性运行机制。

截止目前,共开展面向基层投诉站的法律培训讲座7(场)次,受理解决消费投诉117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38万元,完成“诉转案”案件26件,完成全年任务的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