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地、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党委(组)宣传部(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驻疆单位党委(组)宣传部(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图文及时上传电子邮箱(yfzq@fzxj.cn);各地、各牵头单位活动总结请于12月8日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孜拉莱 0991-2956523  2956522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                   宣传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1月27日


自治区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浓厚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开展宪法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公共场所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建设团结合作、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 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为宪法宣传周,其中“12·4”为国家宪法日。

       三、 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四、 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 主要活动

    (一) 宣传周启动仪式

      11月30日16:00,各地各部门单位“一把手”以“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统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为主题开展“与法同行”宣讲,启动2020年自治区“宪法宣传周”活动(宣讲要求和提纲详见附件)

    (二) 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

       根据党中央关于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的有关精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11月30日至12月6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举办7场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

        1.宪法进机关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以宪法或《民法典》为主题的学习;全区公职人员要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平台开展的年度学法考试;各级国家机关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收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焦点访谈”和“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开展宪法宣誓、宪法座谈会或线上观看庭审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作制度执行的表率,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表率(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司法厅

        2.宪法进校园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五个一”宪法宣传活动,即: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次知识讲座、举办一次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举办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撰写一篇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12月4日当天,与全国同步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主题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

        3.宪法进农村、社区活动。针对农村、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农村、社区“大喇叭”“流动广播”“流动宣传车”、“访惠聚”驻村干部入户宣讲等形式,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法律法规,着重增强内生发展动力自治区将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命名第一批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社区)交通安全普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我和亲戚学宪法”网上结亲活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宣传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民政厅、司法厅、公安厅,自治区“访惠聚”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办)

        4.宪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民法典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动力,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全力做好“六稳”“六保”法律服务工作。自治区总工会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建好用足“枫桥经验”法律服务站,开展企业职工喜闻乐见的法治培训和法律服务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司法厅)

        5.宪法进媒体、网络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按照各级司法部门提供的有关宣传周活动的线索及新闻素材,加大“报、台、网、端、微”等各平台的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要用好原有法治宣传专栏、专题。新疆广播电视台在“新疆新闻联播”中适时播出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和“七五”普法成效报道;“今日聚焦”栏目制作一期专题节目。天山网、红山网、新疆网、亚心网等网站要开辟宪法学习宣传专题页面,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H5作品,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各级融媒体中心要联合司法部门制作播出宪法宣传专题节目,解读宪法精神,宣传宪法实施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面向全区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新疆人民广播电视台、自治区司法厅、广播电视局、通信管理局)

        6.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在高铁、地铁、飞机等交通工具和公交场站、乘客等候区摆放宪法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在公共交通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等播放宪法宣传微视频作品。在商场、宾馆、酒店、银行、医院等人员集中场所,摆放宪法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广告栏等适宜的地方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在各类显示屏、楼宇电视中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和公益广告。(牵头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旅厅、卫健委、新疆银保监局)

        7.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张贴宪法法律宣传挂图。把法治宣传融入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通过集中宣讲、以案说法、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以及广大信教群众的宪法法律宣传,推动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宗教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要将宪法宣传与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宣讲相结合,凝聚起推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地落实的强大合力。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要求,准确阐释宪法法律精神,活动中所需的法治动漫、公益广告、招贴画等法治宣传资料可自行在“智慧普法网”下载使用。

     (二)落实普法责任。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高标准组织好宪法学习宣传,确保宣传周活动有声势、有亮点。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司法、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和以案释法。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公益普法制度,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注重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紧密结合各族群众的法治需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与法同行”宣讲要求和提纲

“与法同行”宣讲要求和提纲(点击文件名下载)

2020“与法同行”宣讲课件(点击文件名下载)               

责任编辑: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