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援人员规范意识 提升法援案件质量水平    新疆司法厅对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全员巡回培训  

       法治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樊琴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安排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区14个地(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回培训,参训人员覆盖全区所有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质量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新疆司法厅党委书记王江说,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是坚持和深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有计划、分批次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将促进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和评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巡回培训中,《新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和评查工作手册》首次将案件办理规范和案卷归档进行了融合汇编,在指导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强法律案件监督管理,将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培训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拓宽培训载体,新疆法律援助中心引导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在党史学习中汲取营养,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本领和能力,不断增强全区法律援助队伍的战斗力。

     在实现培训常态化,靶向提升业务水平和培训质效的同时,新疆法律援助中心还创新开展了“小班制”“菜单式”“共享式”等培训等形式,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目前已完成对吐鲁番市、巴州、昌吉州、博州、和田地区和克拉玛依市等6个地(州、市)的集中培训。新疆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紧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机制,将《新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和评查工作手册》融入各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日常学习中,持续开展好法律援助机构全员巡回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