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新开端

  法制日报记者 张驰

  法制日报通讯员 孙艳春 杨菊花

  9月20日,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邓店村村委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陈子友作为主召集人,带领村“两委”班子成员学习中共天津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称《规划》),当他读到《规划》中“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村‘两委’班子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农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内容时,略显激动,“这说明我们这些年坚持的依法治村方向没有错!”陈子友在这段文字下方重重地划上了两道红线。

  邓店远近闻名,“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社区宣传思想文化示范点”“天津市民主法治村”等荣誉,是这个村子的一张张名片,吸引着络绎不绝前来的参观群众。

  “四个民主”让老百姓真正说了算

  邓店村集体经济发达,产业涉及商业、租赁、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2015年,集体收入4322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达到了1.9万元。让众多来访者关注的是,多年来,该村在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贪污腐败、违法违纪等情形在村干部中鲜有发生。

  “我们一直把依法治村作为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逐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四个民主’。”邓店村村委会主任陈跃虎向《法制日报》记者揭秘。

  陈跃虎所说的“四个民主”,即坚持民主选举程序化,严格按照“依法、有序、稳妥、优化”的工作原则,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调动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历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民主决策规范化,邓店建立健全了村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在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先由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走访村民、倾听意见,汇总出草案,再通过召开“两委”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最后将方案拿到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实现了步步程序依法走、件件事务依法办;坚持民主管理制度化,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涉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民管理等内容;坚持民主监督常态化,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村“两委”的监督,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不包括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村财会人员)民主推选,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调整、撤换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村委会旁边的村务公开栏前,有几位村民在围观。“有了这个,村里的发展计划、热点问题、重大事情一目了然,让咱老百姓看了明白,心里亮堂。”65岁的村民李大哥说。

  法治宣传就在家门口

  “妈妈,这灯杆上挂的画好漂亮啊,您快给我念念这上边写的是什么字啊?”“学法用法守法,利国利民利家;法治家园你我同创,和谐家园你我共享。”走在邓店干净的街道上,一对母女的对话吸引了记者的注意。

  邓店享有书画之乡的美誉,其普法一条街与法治长廊,挂着由本村“十月书画社”成员自己创作的360余幅法治书画作品,内容涉及交通法规、赡养老人、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村民漫步其中,既领略了书画艺术之美,又增强了法律意识。

  “作品融艺术性、教育性及趣味性为一体,构图新颖,视角独特。”专程从浙江赶来的游客王云生拿着相机不停地记录书画里可以借鉴的元素。

  不仅如此,村中的文化公园还有31块造型各异、色彩鲜艳的萌版普法提示牌,上面绘制着“十月书画社”40名小朋友的法治书画长卷,这成为公园一道亮丽的风景,吸引了越来越多村民驻足。村民邓兰田认为,这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一是训练了孩子的书画技法;二是给孩子学法创造了环境,让孩子们从小就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三是给学习观看的人以警醒提示,一举多得。

  除此之外,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邓店还开展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如普法会客厅、法律流动讲堂、律师讲堂等,一时间,关于“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进行防盗、防骗?”“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款?”等话题在村里的互动,成为村民学法、用法的真实写照。陈子友认为,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把法律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渗透到村民的生产生活中,他们乐于接受,普法效果事半功倍。

  法理柔情促和谐

  渐渐地,邓店村民的行为有了变化,“以前,在村外人看来,邓店村民特别是年轻人,有时候话语不合,就拳脚伺候;如今,要是有人说个脏字,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邓兰田说。

  给邻村人冯春兴印象最深的是邓店人的礼让与开放,“村里人见到我们外村人,也不排外,见面就问我吃没吃饭,拉我进屋喝水聊家常,特别热情。”每次说到这场景,老冯心里就热乎乎的。由于两村距离近,平时,他就在邓店的文化广场上组织村民们跳跳舞,锻炼身体,最让他感动的是,有邓店村民看到他的音响设备老化了,还免费资助他一个新的音箱,“没想到他们对我这个外村人也那么好!”

  其实,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经过近十年的沉淀,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在邓店有了一个共融,村民们逐步形成了“言行讲文明、衣食讲卫生、做事讲道德、为人讲诚信、相处讲和谐”的良好村风。

  时任邓店村团支部书记的王志国分析,这种情况的渐变,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法治”力量的软约束。“法律是一个红线,惩处作恶之人;它又给明事理的村民一个明晰的提醒:哪些东西不能触碰,这种软约束久而久之就成为其思维、行动的标尺。”王志国说。

(责任编辑:奚天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