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司法鉴定执业准入,提高质量和公信力,巩固和拓展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疆司法厅历时一个月完成了全区31家司法鉴定机构和338名鉴定人的全面评查工作,对全行业进行了一次全方位“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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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评查,严格按照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以副高级以上职称为主的63名专家分9个评审组,分赴10个地(州、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43批次的全面评查工作。全面评查,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认真执行“专家回避”“专家承诺”制度,坚持“两结合”管理体制,贯彻“兵地融合”工作要求,实行“多部门联动”机制,增强评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经评查,全区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情况较好,鉴定机构目前开展的鉴定业务情况与评审结果大致相符,鉴定人的专业领域和分领域及项目与目前所从事的基本一致。司法鉴定机构合格率96.8%;司法鉴定人合格率80%。依托科研院所、医院等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整体综合能力,业绩成果方面普遍较好;个别鉴定机构的业务类别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不合格,未通过。通过开展全面评查工作,新疆司法厅对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有了更加准确全面地认识,对行业整体执业能力、办公场所、仪器设备、队伍构成、内部管理、执业规范等有了更加客观的了解。评查工作促进了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强化了司法鉴定机构设备和实验室的配置要求,提高了司法鉴定人的综合能力素质,促进了鉴定行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为全区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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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厅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能够整改的司法鉴定机构要求立即整改,对不具备相应执业条件和鉴定能力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将再次组织评审,对仍不符合登记设立和执业准入条件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积极促进全面评查结果的成果转化,实施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加大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多渠道提升司法鉴定人综合素质,落实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支持高资质、高水平有一定规模实力的司法鉴定机构设置分支机构,推进欠发达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发展;建立鉴定机构之间的帮扶制度。同时,将此次评查结果运用在鉴定机构的诚信等级体系内,进一步结合机构的党建、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情况综合评价鉴定机构的诚信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