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缴费。 通讯员 司宇 摄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刘运琦

        员工因为疫情耽误工作怎么办?怎样才能争取到安全保险的春耕贷款……随着天山南北加速复工复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为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送法上门

       “你们想得太周到了!”3月16日,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梁军年接过阿图什市人民法院法官李琳送来的《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手册》后说。

        今年2月底,考虑到复工复产以后,企业职工、各族群众可能会有一些与疫情有关的法律问题,阿图什法院就把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提前编排成册,为企业和员工答疑解惑。

        很快,由法官们整理印发的《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手册》(以下简称《法律服务手册》)完成了。带着《法律服务手册》,李琳和同事们来到阿图什市工业园区,在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带领下相继走访8家企业,向有疑惑的企业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累计发放《法律服务手册》200余册。

        阿图什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董雪丽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目前园区有49家企业复工复产,由于企业都在赶工期,对于一些法律问题没有时间去法院咨询,“现在法官不但送来了《法律服务手册》,还上门送法律服务,真是雪中送炭”。

        提前介入

       人勤春来早,农时不等人。

       今年2月底,昌吉回族自治州涉农贷款金融机构坚持防疫、备耕两手抓,通过视频和线上办理的方式确定贷款人身份,同时通过邮箱进行审核工作,最终实现涉农贷款“云”发放。

       “通过网上视频办理金融贷款手续需要注意什么?是否有法律风险,该如何规避?”2月29日,关于金融支持春耕备耕中有关问题的座谈会在昌吉州召开。会上,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瑞对涉农贷款机构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发放贷款时,一定要做好证据资料的备份留存工作。保存好来往的短信内容、微信内容、邮件、借款借据等,才能保障涉农贷款发放顺畅安全。”赵瑞说。

       “我们对所有涉农案件坚持多元解纷,快速高效,妥善处置。”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周玉星介绍说,为了不误农时,法院急群众之所急,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春耕备耕工作顺利进行、首先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对一些矛盾纠纷加强研判、稳妥处理,避免因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农民生产生活。

        精准服务

       “这几天,村民有一些关于复工复产的法律问题,刚巧你们在,可帮了大忙了!”3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驻河南庄村法官工作室,河南庄村村委会综治专干阿布拉江·阿里木握着法官韩珊的手连声道谢。

        韩珊和书记员赵双楠刚走进河南庄村法官工作室,75岁的老人周福兴就上门了,他是来为孩子的工资问题咨询的。“疫情发生后,孩子为啥不能拿全额工资?比以前整整少发1000元呢!”

        原来,周福兴的儿子在乌鲁木齐市一家健身会所工作,疫情期间没有上班,公司酌情发放工资,比往常少发1000元,儿子随口提了一句,老人就记在心里了。

        韩珊给老人倒了一杯热茶,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听完解释后,老人明白了,道谢后离开。

        从线上隔空审案调解,到线下提供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新疆全区各级法院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劳务及货运等经济纠纷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保障有序复工复产,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郭利柱介绍,新疆各级法院积极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案件,开辟涉企“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开庭,快速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难题。同时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发挥调解化解纠纷作用,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注重平衡争议双方利益,积极稳定劳动关系,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机制,促成企业与员工在法律许可范畴内调解;依法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审理和化解疫情期间因企业复工复产引发的行政争议,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