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将第六至十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的委托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24日。现将第六至十批委托公证人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即转发(送)所属各司法局(处)、公证处及政府有关部门。

  附件:word图标.jpg 第六至十批委托公证人名单.doc

  司法部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