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平江 程子民


  

        湖南法院网讯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执行干警,他性格刚正不阿,作风硬若磐石;他政治立场坚定,办事雷厉风行;他执法两袖清风,办案一心为民;他敢于动真碰硬,极力维护法律权威。他在不懈追求司法公正的道路上风雨兼程,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征途中奋力前进,他单瘦的身影走过祖国的大江南北,他硬汉的情怀感染了身边所有熟悉他的人。他就是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熊磊。

  熊磊,男,中共党员,现年39岁,1997年12月入伍,199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从部队转业分配到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工作,2016年选调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工作。

  “真正的军人,即使脱下军装,也要始终保持军人的正直和无私。在部队,我没有因为挫折而后退,走出部队,我同样不会因为困难而畏缩不前”熊磊如是说。

  执法如山的守望者

  熊磊始终保持坚韧不拔,敢打敢拼的军人优良作风。在攻坚“决胜执行难战役”中,他始终坚持严格依法执行,在确保生效法律裁判得到有效执行时,他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穷尽一切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和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王某诉李某、万某、周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先后向被执行人李某、万某、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均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报告个人财产状况。

  2018年4月27日,熊磊和执行局工作人员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家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被执行人李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态度蛮横,对熊磊恶语相向,李某家属亦阻拦执行人员扣留其车辆。在向其耐心做工作仍无效的情况下,熊磊及时向该院领导报告了执行现场情况,该院立即派遣警力,火速赶到现场支援。即便在警力支援下,被执行人李某仍拒绝履行,提出了没有诚意的赔偿方案,且申请人王某当场不同意被执行人的分期赔偿方案,熊磊果断对被执行人李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并将其送至拘留所拘留。当天下午,在熊磊的耐心劝解和法律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周某闻迅赶到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李某、万某也通过家属到法院履行了义务,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司法为民的实践者

  熊磊在执行中始终不忘司法为民宗旨,执行中,他坚持在“硬”字上加力度的同时,十分注重在“巧”字上做文章。不管怎样,只要有利于执行,有利于维护群众权益,他都会想方设法,用足用巧法律手段,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熊磊从事执行工作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巧妙的执行艺术,在执法理念上他能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大胆创新,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和执行艺术,加上他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从而使一些历经多年执行不了的“死案”、“呆案”得到圆满解决。

  工作中,他不仅仅把结案作为自己的目标,而是把真心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自己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一个个矛盾纠纷得以消除。面对“执行难”这一执行顽疾,熊磊总结着自己多年来的执行经验,在面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时,他总是在最艰难的时候找到出口,让一件件“死”案变“活”。

  在他承办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张某因事故致残,断了经济来源,而被申请人夏某暂无履行能力,只有唯一住房。为了双方利益都得保障,熊磊在查阅大量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后,找准法律依据,给双方做了大量工作,被申请人同意出卖唯一住房,申请人同意将房款部分给付被执行人用于租赁房屋,双方和解执行。

  清澈如泉的执法者

  熟悉熊磊的同志都知道他作风简朴,两袖清风。在执行岗位上,他热爱执行,勇于执行,敢于执行,敢于碰硬。在多年的工作中免不了有人说情、送礼,其中有同学、亲戚、朋友,可是熊磊始终坚持原则,依法办案,坚决抵制各方的说情,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拒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长期的工作中,他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利谋过一次私利,他铁面无私,一尘不染,坚定地捍卫着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多年来,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公正廉洁,秉公执法,在平凡的岗位干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对执行工作多年来的坚守,熊磊无怨无悔!熊磊承办和参与执行的案件合计超千件,已无法计算他走过多少路,吃过多少苦,受过多少累,但唯一能够记录的是没有一件违规违纪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因执行不力引发群众投诉的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均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