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厅提前介入地方立法起草工作  推进《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立法进程

      《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一档“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为确保该项目保质保量如期送审,自治区司法厅将立法资源和力量向起草调研环节延伸,通过提前介入,探索“起草专班”模式推进立法进程,最大程度缩短立法审修周期,以强度促进度,为做好新时代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积累了经验。

        转变思路,守正创新

        立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喀什古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质量”和“效率”,自治区司法厅组织行政立法专家、自治区文旅厅、住建厅、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喀什市人大常委会和喀什古城景区管委会等人员,组成起草专班,协同推进立法进程。起草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喀什古城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中急需、群众期盼强烈的事项,将《条例(草案)》涉及的各方利益调整和法律关系问题在调研起草阶段尽早地全面暴露出来,不怕红脸,不怕争论,通过充分的碰撞、交流和研讨,逐步找到思想共同点和利益交集点。力争在起草阶段形成有普遍共识的问题解决方案,使立法过程真正成为凝聚共识、攻坚克难、推动工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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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司法厅与文旅厅、住建厅、喀什地区、喀什市、喀什古城景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在喀什市集中梳理讨论《条例(草案)》整体结构。

        提前介入,提质增效

        起草是立法工作的基础环节,起草质量直接决定了立法质量的高低。司法厅在《条例(草案)》起草阶段提前介入,组织起草专班人员驻点喀什古城景区开展调研、走访、起草工作。与古城内居民、商户、游客、街道社区等人员代表座谈,征求喀什地区行署、喀什市以及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意见,同步开展疆内外调研,立法过程由环环推进变为齐头并进的方式。将《条例(草案)》的审修把关贯穿起草全过程,在于法有据的前提下,找到了集思广益、充分沟通的最优解,压缩了时间,提升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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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专班人员在喀什市吾斯塘博依街道古扎尔社区,与当地居民、商铺代表和街道、社区、古城管委会工作人员开展座谈。      

       紧扣所需,于法有据

       喀什古城景区内涉及交通、环保、城建等多部门管理内容。起草专班通过走访座谈发现景区内存在古城保护管理机构有责无权、执法主体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等问题。为破解古城内服务管理工作权责不清、合力不足的难题,《条例(草案)》授权喀什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编制行政职权清单,委托喀什古城保护管理机构统一行使相关行政职权。通过地方立法突破“多头治理”瓶颈,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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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专班人员就《条例》具体条款开展讨论。

       由立法审查部门提前介入立法起草阶段,探索起草专班模式推进立法进程,有利于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科学立法工作格局,有利于加强各方协同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共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起草审修工作高质量完成。《喀什古城保护条例》起草审修工作如期完成,目前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以议案形式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