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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类型:法律 劳动纠纷
咨询于08-04 12:07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近20天未给准确发薪日

两个公司合作,上了两个月前厅后厨都没发工资,现在两个公司在交接跑路,我们都是要走的那个公司承包给另一个公司的,劳动局去了,他们让我们去监察大队,现在大队来三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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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小锋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建议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针对拖欠劳动报酬一事,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者也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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