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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类型:法律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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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产生费用

2023年11月8号父亲租赁了房东一套房子,缴纳了3000块押金(11月10日缴纳),租赁期间的房租分别在11月10日及次月10日已缴纳,合同签订时间是11月8日。12月29日父母因家中有事不再租赁房子,未缴纳暖气费是因不确定租赁时间长短。我认为应当只承担两个月的暖气费,但房东要求承担一个供暖期内5个月的暖气费,合同条款第三条规定乙方租赁期间的暖气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和其它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退租后,未缴纳的费用由押金扣除。这样的情况我需要缴纳全年的暖气费吗?房东不予退还押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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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菁

    要看你父亲和房东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是多久,以及合同中有无承租人随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约定,如果租期未届满且没有承租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的约定,合同期内你父亲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是违约的,应当承担整个供暖期的暖气费;如果你父亲是短期租赁,按月达成合同,则房东无权要求你父亲承担整个供暖期的暖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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