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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类型:公证 其他
咨询于07-26 10:16

马上组建二婚家庭,男方在离婚时,两处房产和存款都给了女方,女方带两个女儿已经再婚,现在我们婚前需要他出一份说明,在他离婚后所得资产,他两个女儿不再享受继承,我们应该去哪里办理业务?需要准备什么?

马上组建二婚家庭,男方在离婚时,两处房产和存款都给了女方,女方带两个女儿已经再婚,现在我们婚前需要他出一份说明,在他离婚后所得资产,他两个女儿不再享受继承,我们应该去哪里办理业务?需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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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博林

    上述情况,还不具备办理公证的条件。对于再婚家庭保障财产的安全性是无可厚非的,理解女方的感受。公证办理需要明确的指向,有明确的标的物。离婚后男方取得财产没有明确的财产名称(未来可能取得的财产),要排斥子女的继承权只能通过遗嘱或者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进行排除,遗嘱的公证办理必须要有明确的财产标的物名称(不能是未来可能获得的财产),夫妻财产约定(再婚夫妻)可以将财产约定为女方一方所有,但也需要明确的财产名称,建议当事人正常的组建二婚家庭,在明确婚后取得的财产名称和数量后再行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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