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沪人社就发〔2013〕23号 说明: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就业援助工作,对本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的期限提出该补充意见。 分类:司法行政-安置帮教 关键词:司法行政、就业困难人员、补充意见 发布时间:2013-4-11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 附件:《关于延长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期限的补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