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