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的传播速度之快超乎想象。突如其来的推销、骚扰电话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男子马某就通过自编爬虫程序窃取某APP及网站的注册用户信息后,向他人贩卖所窃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牟利。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马某批准逮捕。

  2018年4月10日,金山区某镇派出所民警收到辖区内居民提供线索,得知本区一男子在微信群发布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后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马某被抓获。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随后,公安机关向金山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内,马某向检察官交代道,2月的时候自己编译了一个爬虫程序并使用该爬虫程序爬窃了一个专门用于炒外汇的APP软件的用户注册信息。马某特意注册了一个专门用于出售所窃公民个人信息的QQ,并在QQ聊天群中以发布广告的方式招揽客户谋取利益。

  2月至5月间,马某通过微信小号与买家交易,以每条0.04元的价格,出售公民个人信息60,000余条,获利约24,000元。信息内容包含公民姓名与手机号码,能够指向特定的公民个人。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逮捕必要,依法决定对马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日益凸显,本案中马某就是依靠盗取网站注册用户信息转手售卖以牟利。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则会给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留下隐患。

  检察官在此提醒,公民的个人信息为本人所有,若不法分子从不正当的途径取得公民的个人信息,或者违背公民个人真实意愿获取信息,都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应勇于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