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许决〔2023〕5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准予延续
行政许可决定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肇事车辆技术鉴定中心:
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初审并向本机关提交的延续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延续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延续你机构《司法鉴定人许可证》有效期由2023年2月27日至2028年2月26日。
请上述机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相关证件、资料到自治区司法厅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3月9日
抄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新疆司法鉴定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印发